2021-03-29 15:12:49 来 源 : 郑州市金水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作 者 : 姚跃丽 发布者 : 马艺宁 阅读量 : 20180
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不仅伤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也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。为了提升学生“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”意识,进一步增强学生们对校园欺凌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,有效预防校园欺凌,营造和谐、安定的校园环境。2021年3月19日下午郑州群英中学政教处联合金水区校园安全教育项目社工,链接公益律师进行防校园欺凌暴力专题法制讲座。
讲解过程中律师分享了近几年校园欺凌事件的案例,深入的分析了什么是校园欺凌,指出校园欺凌暴力犯罪的犯罪起因和动机相对简单,多因排队、碰撞、口角、玩笑等日常琐事,或因“好面子”、逞强好斗以及敏感多疑等情感纠纷。同时分析了这些案件最终后果,涉及罪名主要集中于故意伤害罪、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。
讲课过程中,周律师时不时与同学们互动,使得讲座高潮迭起,在明确法律条文“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,情节恶劣的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”让学生自行讨论违法之后对自己有什么样的影响。
周律师一一列举一旦违法之后的后果,“不能当兵”、“升学考学会遇阻碍”、“未来就业会有影响”等等。同时,还向学生们介绍了面对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、如何避免伤害。号召同学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,用科学的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,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,提高鉴别能力,谨慎交朋友,提高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,增强抵制校园欺凌的能力。
最后,政教处刘勇主任总结指出:校园欺凌极端事件中,没有一个赢家!学生应该从当下开始,树立大局意识,在学习中要认识什么是真善美,树立正确的榜样,保持正确的社交。遇到校园欺凌大胆的向老师及校领导反应或主动联系公安人员,揭发坏人坏事,同时引导在校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通过此次防欺凌法律宣讲活动,使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,增强了学生法制观念意识,提高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,有效的防止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,为共同营造平安、和谐的校园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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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海燕2021-03-30 07:15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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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玉玲2021-03-30 06:17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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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新胜2021-03-29 23:24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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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新胜2021-03-29 23:24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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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新胜2021-03-29 23:24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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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洋2021-03-29 23:12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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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洋2021-03-29 23:12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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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洋2021-03-29 23:12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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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桂芳2021-03-29 22:30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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